1月13日,《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復制推廣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第九批改革創新經驗的通知》(下稱《通知》)發布,提出對廣東自貿試驗區在投資便利化、貿易便利化、法治建設、轉變政府職能等領域形成的第九批共21項改革創新經驗進行復制推廣。
《通知》提出,在全省范圍內復制推廣的改革事項共16項。
其中,在投資便利化領域,包括“推行土地交付與不動產登記‘一站式’服務”“推行建設工程項目‘驗登合一’改革”“深化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等3項改革事項。
在貿易便利化領域,包括“新造或完成維修國際航行船舶直接辦理出境邊檢手續”“優化運載汽車國際航行船舶邊檢通關模式”“建立船舶就近審核機制”“海事電子證書跨國應用”“港澳游艇申請手續‘極簡報’”“供澳冰鮮水產品‘三聯三同’監管新模式”“小型乘用車智能機檢新模式”等7項改革事項。
在法治建設領域,包括“要約和解程序探索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實行港籍人民監督員參與聽證制度”“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技術調查官制度”“創新海外專利快速預審機制”等4項改革事項。
在轉變政府職能領域,包括“‘全鏈’數字人民幣跨境繳稅新通道”“構建稅務數智風險防控模式”等2項改革事項。
此外,《通知》還提出了5項在全省相關范圍內復制推廣的改革事項。
具體包括在全省范圍(深圳市除外)復制推廣“創新運用遠程可視化方式實施調查巡查”;在全省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復制推廣“全國攬貨—綜保區集拼—機場直飛”“跨關區保稅展示交易”等;在環澳口岸(陸路聯通澳門旅檢現場的口岸)復制推廣“進出境旅客衛生檢疫‘合作查驗、一次放行’便捷通關模式”“實施口岸出境旅檢現場‘一機雙屏,一次過檢’聯合檢查模式”等。
通知原文: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復制推廣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第九批改革創新經驗的通知
粵府函〔2025〕2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在各有關單位積極推動下,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廣東自貿試驗區)在投資便利化、貿易便利化、法治建設、轉變政府職能等領域先行先試,形成了可復制可推廣的第九批共21項改革創新經驗?,F就做好復制推廣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制推廣內容
(一)在全省范圍內復制推廣的改革事項(16項)。
1. 投資便利化領域:“推行土地交付與不動產登記‘一站式’服務”、“推行建設工程項目‘驗登合一’改革”、“深化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等3項。
2. 貿易便利化領域:“新造或完成維修國際航行船舶直接辦理出境邊檢手續”、“優化運載汽車國際航行船舶邊檢通關模式”、“建立船舶就近審核機制”、“海事電子證書跨國應用”、“港澳游艇申請手續‘極簡報’”、“供澳冰鮮水產品‘三聯三同’監管新模式”、“小型乘用車智能機檢新模式”等7項。
3. 法治建設領域:“要約和解程序探索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實行港籍人民監督員參與聽證制度”、“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技術調查官制度”、“創新海外專利快速預審機制”等4項。
4. 轉變政府職能領域:“‘全鏈’數字人民幣跨境繳稅新通道”、“構建稅務數智風險防控模式”等2項。
(二)在全省相關范圍內復制推廣的改革事項(5項)。
1. 在全省范圍(深圳市除外)復制推廣:“創新運用遠程可視化方式實施調查巡查”1項。
2. 在全省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復制推廣:“全國攬貨—綜保區集拼—機場直飛”、“跨關區保稅展示交易”等2項。
3. 在環澳口岸(陸路聯通澳門旅檢現場的口岸)復制推廣:“進出境旅客衛生檢疫‘合作查驗、一次放行’便捷通關模式”、“實施口岸出境旅檢現場‘一機雙屏,一次過檢’聯合檢查模式”等2項。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實施。各地、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廣東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經驗復制推廣工作,各牽頭單位要抓緊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結合各地實際分類指導,有序推進。省商務廳(自貿辦)要加強統籌指導,積極協調解決復制推廣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二)加強宣傳解讀。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以舉辦政策宣講會、發布操作指引、開展培訓等多種方式,認真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工作,引導市場主體用足用好相關政策。
(三)加強督促檢查。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本地、本單位復制推廣工作的督促檢查,定期將工作進展情況報送省商務廳(自貿辦)。省商務廳(自貿辦)要牽頭做好改革創新經驗復制推廣工作的評估檢查,適時將有關工作情況報告省政府;要會同廣州、深圳、珠海市政府積極推進廣東自貿試驗區的體制機制創新,加快探索形成更多可復制推廣的改革創新成果。
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