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35個產業轉移園正面臨新一輪競爭。近日,廣東省政府下發了《廣東省產業轉移工業園升降級暫行辦法》規定,產業轉移目標責任考核評價排名最末園區,將在全省通報并責令退出產業轉移園資格,連續兩年排末位不再享受財政、土地等多項扶持優惠政策。
據了解,產業轉移園區是實現珠三角產業轉移和勞動力轉移(簡稱“雙轉移”)的重要載體,但自2008年以來,許多地區出現蜂擁而上“遍地開花,難結碩果”的現象,此規定出臺后將通過優勝劣汰,將政府投入的百億元巨資用得更有效益。
排名實施可升可降機制
此次考評辦法是依據廣東省2009年出臺的《廣東省產業轉移目標責任考核評價辦法》執行,已于4月29日正式實施。由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土資源廳、省財政廳等多家單位對各園區進行考核評價,評價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示范園,另一類是非示范園,共設有20多項指標進行評分。
按新規定要求,在評分中即便已達到設立示范園區標準,但仍然排最后一名的示范園,廣東省政府將給予黃牌警告,并在全省范圍內通報;對排名在最后兩名的非示范園區,亦給予同樣的警告與通報批評;若示范園連續兩年考評在示范園中排名最后一名,則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會同省財政廳發文明確取消省產業轉移工業園資格,降格為非示范園區,除全省通報外,該園區不再享受省財政的補貼,同時所在的縣(市、區)兩年內不得提出設立省產業轉移工業園的申請。而非示范園區排名第一的則轉為示范園區,享受政策優惠。
打破平衡今后傾向“獎優”
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相關負責人透露,根據廣東省編制的《廣東省產業轉移區域布局總體規劃》,目前全省已認定的產業轉移工業園有35個,總規劃面積為25.4萬畝,已投入的開發資金約111.3億元。廣東省自2008年起,每年另外安排的產業轉移園扶持資金為15億元人民幣,在前兩年的產業轉移示范工業園評選中,共有6個轉移園分別獲得省財政5億元扶持資金,其它各園區也享受到扶持優惠,但今后扶持更傾向于“獎優”,而不再考慮平衡強調扶弱。
據悉,今后被取消省產業轉移工業園資格的園區,不能再享受的優惠政策主要分兩部分,一部分是資金獎勵,這里面包括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產業轉移工業園企業外貿發展專項資金、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節能專項資金、結構調整與挖潛改造資金、現代信息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企業技術中心專項資金等,以上資金的年規模約為15億元,由廣東省財政廳拔付。
另一部分是用地計劃指標,目前廣東省對產業轉移園的用地總規劃面積為25.4萬畝,仍有超過10萬畝地待批,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各地用地之爭激烈,根據新的規定,只有考評排名靠前的園區將獲得更多的用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