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供優質高效服務
1、進一步加強縣投資服務中心和工業園管理中心的服務職能(以下簡稱“中心”)。由“中心”全權負責和全面協調解決招商引資工作中的問題,為投資者提供優質服務;由“中心”為投資者全面實行“全程辦事代理制”,即只讓投資者面對“中心”,由“中心”面對各部門,直接代表投資者辦理各種手續。
2、計劃、環保、工商、國土、城規、建設等相關部門,要主動配合“中心”的工作,優先、優質、優惠、高效地為“中心”辦理投資者的相關手續而大開綠燈,確保在指定的工作日內完成相關工作任務。
二、實行地價優惠
3、新征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價,依照上級文件精神執行,實行最低限價出讓。
三、實行“七通一平”優惠
4、電力部門負責出資建設,輸送電至企業變壓器前;
5、水務部門負責出資建設,將用水輸送至企業水表前;
6、廣播電視臺負責出資建設,將電視線路接送至企業廠房邊;
7、電信部門負責出資建設,將電話和網絡線路裝到企業廠房邊;
8、城規部門負責出資建設,將路燈安裝到企業周邊主干道;
9、土地平整、企業周邊主干道路硬底化,以及周邊道路的排水、排污,由縣出資負責完成。
四、實行用電優惠
10、實行省市同網同價。其中大工業用電為每度電0.592元。
五、實行用水優惠
11、用水價格按70%優惠收取。
六、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
12、凡在工業園落戶的企業,以及經縣政府批準的納入工業園管理的個別新辦龍頭企業,一律不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
七、服務性收費按最低標準的30%以下收取
服務性收費按第1點規定,由“中心”為投資者代繳。具體為:
13、水務部門只收取報裝費(直徑四寸管裝至廠房邊,每宗只收2500元)。
14、城規部門只收取放線費2000元。
15、建設部門圖紙審查費只收0.6元/m2;建筑材料檢驗費每個企業只收3000元;試件檢驗費30元/組,每個投資項目收費不超過1000元;質檢費0.6/m2;樁基檢測費180元/條。
16、環保部門從環保報建至竣工驗收合格,每個企業只收3000元。
17、勞動部門只收簽訂勞動合同書工本費3元/人。
18、氣象部門免費提供防雷設計圖紙,每個企業一次性收取防雷檢測費1000元,收取防雷設施安裝費1000元/幢。
19、其他有服務性收費的相關單位,其收費標準按最低標準的30%以下收取。
八、提供相關便利
20、對投資者持有合法證件使用的車輛違章,交警、交通、公路等部門應以教育為主的原則依法處理。
21、對企業持有合法證件使用的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交警、交通、公路等部門屬縣事權范圍內的不予查驗。對羅非魚和對蝦等鮮活農副產品的特殊運輸車輛,交警、交通部門給予“綠色通道”政策支持。
22、對新進入園區的珠三角產業轉移企業的投資者以及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其子女可入讀縣的公辦學校,一律免收擇校費(借讀費)。
九、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23、對園區企業實行保護牌制度。對園區企業及政府核準的個別納入園區管理的龍頭企業,實行“四不準”的保護措施。
(1)不準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縣政府批準,無故擅自進入園區檢查、參觀及從事其它有礙企業正常生產的活動;
(2)不準無故隨意斷電、斷水、封帳;
(3)不準亂收費(包括第六、七點的未經批準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及服務性收費)、亂攤派、亂罰款、亂集資;
(4)不準在為企業辦理手續等服務方面索、拿、卡、要或無故拖延。
十、相關扶持
24、要全面落實省、市政府對轉移企業的優惠政策享受。如技改資金、貼息扶持資金、以及符合條件的龍頭企業申報,各相關部門要優先傾斜安排工業園內的企業。
十一、為確保《若干規定》的落實,縣政府將與相關部門簽訂《關于落實若干規定責任書》(責任書細化獎懲規則),對凡有違反上述規定的,將追究單位一把手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十二、本規定從公布之日起執行,以往有關文件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