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跨境電子商務園區規劃建設的意見》出爐,力爭3年內——
培育20—30個跨境電商示范園區
省商務廳近日發布《廣東省跨境電子商務園區規劃建設的意見》(下稱《意見》),從合理布局實體園區、搭建園區支撐服務體系、建設公共服務平臺等方面,為我省即將建設的相關園區明確功能定位、規范規劃建設等作出指引。
有園區出現“掛羊頭”現象
跨境電商是我省近年發展最為迅猛的新業態之一。我省2015年第一季度跨境電商進出口值已達10.3億元,居全國前列。國家發改委、海關總署自2012年起相繼批準的7個跨境電商服務試點城市中,廣東就有廣州和深圳兩家。
與此同時,我省不少地市目前對如何建設跨境電商園區還沒有清晰的思路,也出現了一些“掛羊頭”的跨境電商園區。為此,《意見》提供了相關指引,力爭3年內培育20—30個跨境電商示范園區。
鼓勵利用廠房興辦園區
《意見》提出,在不改變用地主體、不重新開發建設等前提下,鼓勵利用工業廠房、倉儲用房興辦跨境電商園區。
《意見》同時明確,跨境電商園區不僅僅是為入駐企業提供場地和設備這些基本服務,還要引入第三方服務平臺,使園區內各類企業上下游配套,資源互補,合理布局實體園區。其中布局實體園區包括提供物流倉儲服務,有條件的園區還應爭取開展跨境電商保稅進口業務,并由地方政府牽頭推動海關、檢驗檢疫等監管部門駐園區工作,實現園區內跨境電商進出口便捷通關。同時,還要打造涵蓋第三方平臺、支付、金融、信用、創意、軟件等領域的綜合服務功能區,提供一站式綜合服務。
探索出口商品簡化歸類
對于搭建園區支撐服務體系,《意見》提出,各市要完善通關監管功能區建設,可先行先試探索開展跨境電商出口商品簡化歸類業務。我省跨境電商園區應對進出口商品實施“集中申報、集中查驗、集中放行”等便利措施,其中對占跨境電商進出口總值八成以上的出口業務,出口企業備案取得資質后,可在園區備貨,國外訂單直接從園區發貨,隨報隨走。此外,園區應具備信息化平臺,開展出口退(免)稅無紙化管理,便利企業退稅。園區還應對接國際物流、快遞企業,為園內企業提供統一采購、倉儲、運輸、配送等一體化物流解決方案。
《意見》還提出,園區要建設公共服務平臺,統一接入各市海關、檢驗檢疫等監管部門系統,方便企業開展進出口陽光化申報。采集和審核園內企業提交的跨境電商交易數據,實現一次申報,監管部門間數據共享,憑監管部門指令放行,提高服務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