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下午,省政府召開全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省長、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組長朱小丹在主會場出席會議并講話。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徐少華主持會議并宣讀了中央車改領導小組關于我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的批復。
朱小丹指出,改革傳統的公務用車保障方式,加快建立新型公務用車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審時度勢作出的重要改革部署。必須深刻認識到,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是踐行黨的群眾路線、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重要舉措,是建設節約型社會和廉潔型機關的必然要求,是轉變政府職能、推進后勤服務社會化改革的重要內容。
朱小丹強調,全省要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中央和省關于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各項要求,把握方向、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扎實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確保改成、改好、改出實效,特別要改出老百姓總體滿意的好效果。一要堅持嚴格執行,確保應改盡改。對中央和省文件有明確規定的,如改革對象、時間節點、保留車輛管理等,必須不折不扣貫徹執行。二要堅持多措并舉,保障公務出行。按照分類保障公務出行的思路,對于特殊的公務需求,以定向化的方式予以保障;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可以保留;省屬廳(局)正職主要負責人和市、縣(市、區)、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確因環境所限或工作需要的,可以通過適當集中方式提供公務用車;同時,審慎穩妥推進執法執勤用車制度改革。三要堅持合理合規,妥善處理利益關系。嚴格政策界線,切實做到車輛處置公開透明,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認定準確合理,司勤人員安置平衡有序,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四要堅持從嚴從緊,強化制度管控。按照節約成本、保障公務、簡化檔次的要求科學測算,在中央和省規定范圍和上限標準內,合理確定公務出行補貼標準。對保留車輛要全部實行編制管理,不得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各地市、縣(市、區)、鄉鎮改革后保留的車輛,除必須配備到部門的車輛外,要建立跨部門公務用車服務平臺,實行統一管理、集中使用。強化改革前后各項政策的有機銜接,保證新制度的順利執行。五要堅持分級分類,有序推進改革。按照先省本級后市縣鎮的順序,省直機關要在今年6月底前率先完成改革,地市和縣(市、區)于今年9月底前、鄉鎮于12月底前完成改革,非駐穗的省垂直管理單位、省直行政機構要按照屬地化原則與地方改革同步推進,深圳、珠海、東莞、中山、佛山、惠州等地公務用車改革較早的地區確保于今年12月底前規范到位。
朱小丹要求,各地各部門要根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按照既定的改革時間表和路線圖,強化組織領導、紀律約束、督導檢查、宣傳引導,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變相超編制、超標準配套公務用車,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不得以交通補貼名義變相發放福利,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省車改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在9月份前對省直機關改革實施情況開展評估。
(原文鏈接:http://www.gd.gov.cn/gdgk/gdyw/201505/t20150519_21328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