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首批“加強司法制約監督”專題改革案例。此次發布的改革案例,均來自廣州、深圳、佛山、東莞、江門等地法院審判一線的實踐和探索。
近年來,廣東法院通過強化法院院長領導和監督責任、審判委員會把關責任和辦案法官審判責任有機統一的責任體系,細化“四類案件”監管范圍、發現機制、啟動程序和監管方式,構建全省法院司法案例數據庫,建立類案與關聯案件強制檢索報告制度,努力探索深化司法責任制改革的“廣東經驗”,目前已有19項改革措施入選全國法院司法改革案例。
據統計,2019年全省法院共新收各類案件254.3萬件,審結251.9萬件,比2015分別上升88.2%和105.3%,結案增速快于收案增速,法官人均結案數336件,是2015年的3倍。
典型案例
如何防止內外部干擾,確保司法公正?廣州中院的改革案例顯示,廣州中院制定了院庭領導加強審判管理監督實施意見,厘清正當監管和違規過問界限,確保院庭領導行權留痕。比如,院庭長可通過查閱卷宗、旁聽庭審、查閱審理報告等形式行使監督權,行權過程形成監督日志,并全程可倒查,嚴防不當干預過問案件。
在崗位職權利益回避方面,廣州中院全面審查干警任職資格,全國率先在法院官網公布干警任職回避情況,不符合任職條件人員一律調離審判和領導崗位。對配偶、子女、父母從事律師職業但不需回避的人員,廣州中院全部公開,并向律師事務所發出任職告知書,杜絕“夫妻檔”“父子兵”隱名代理、利益輸送。
在司法公開方面,“廣州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等平臺提供30余項流程信息“刷臉查詢”、6大類節點信息自動推送,當事人可隨時掌握案件進展、實時監督司法工作。對群眾反映突出的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等問題,廣州中院建立全國首個執行信息公開平臺,提供15個執行節點信息查詢,讓問題在陽光下“無處藏身”。此外,廣州中院還明確,裁判文書生效后7個工作日內必須上網公開,不上網、上網后撤銷均需說明原因、嚴格審批,確保司法裁判經得起“圍觀”。
記者 尚黎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