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要求縣級單位年內建成電子監察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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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經濟 點擊量:6,861 發布時間:2008-05-26
清遠市各縣(市、區)要按照該市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在6月1日前結合實際制定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實施方案;在9月1日前全面清理和規范行政審批事項;10月1日前完成系統軟件移植和硬件設備購置;在11月1日前做好全省聯網試運行的準備工作。這是22日記者從全市電子監察工作會議上所了解到的。該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梁志強出席會議。
在會上,梁志強要求全市要加快推進電子監察系統建設,確保在今年內實現清遠市全市縣級單位和有條件縣(市、區)鎮級單位建成電子監察系統的目標。梁志強說,建設行政電子監察系統是提高行政效能的迫切需要,一是有利于全市建立比較完善的行政審批監管和評估體系,從機制上規范行政審批行為;二是有利于形成“靠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的監督制約機制,從源頭上遏制腐敗;三是有利于進一步增強行政審批工作人員的責任、效率、服務意識,促進政府機關的效能建設。
據了解,截至2007年9月,全市直機關建成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實現與省聯網監察以來,已將20個部門314項審批事項納入系統接受電子監察,審批效率大幅度提高、審批行為日益規范。去年12月以來,系統對各部門違規審批的糾錯預警次數和紅牌警告記錄大幅下降,審批超時現象大大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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