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背景
二、定義及其他
(一)定義
四板市場,即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四板”服務對象為中小微企業,為符合條件企業的股權、債權轉讓提供交易場所;為企業并購、重組提供相關服務;為中小微企業的規范經營和持續發展提供咨詢服務。與“新三板”分工合作,為滬、深證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培育后備資源,共同搭建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堅實基礎。
(二)作用
三、現狀
(一)數量
▲目前全國共有三十多個股權交易中心,截止2015年6月,總計掛牌企業數量為17730家。廣州股權交易中心740家。上海4451家,浙江1482,天津473家。其中目前北京股權交易中心新四板掛牌2890家,占比三分之一。是中國最權威的場外資本市場。
▲北京股權交易中心于2015-04-08日正式開業,現已發展成為全國最大、服務最多的場外交易市場,發展速度遠超其它四板市場。
(二)分布
從各地股權交易中心實際掛牌企業情況看,目前前海新四板、北京股權交易中心、天津股權交易中心、上海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數量較多。

四、問題
▲市場化程度不夠,平臺運作和專業性有限,不能充分發揮互聯網的宣傳推廣作用
▲受區域限制,沒有解決全國范圍內資產端和資金端分布不均問題
五、發展模式(一)中國多層次資本市場架構
按層次來分則分成四個層次
▲一板市場是上交所主板、深交所主板、深交所中小板市場;
▲二板市場是深交所創業板市場;
▲新三板市場是北京"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
▲新四板市場是全國各地的股權交易中心。按照國務院部署,每個省及計劃單列市允許申報一家。(全國共有三十多家,掛牌企業25000多家)。

(二)新四板定位
▲小微企業培育和規范的園地
▲小微企業的融資中心
▲地方政府扶持小微企業各種政策和資金綜合運用的平臺
▲資本市場中介服務功能的延伸

(三)新四板業務范圍
以債信融資、并購重組為重點,逐步帶動股權融資
(四)新四板業務模式
以中介服務為主導,積極發揮投行等中介服務功能,在投融資雙方個性化需求匹配中牽線搭橋,設計產品,創新投融資模式
(五)新四板功能定位
▲服務廣大中小型、具備成長性、有價值的企業
▲解決更多基礎層面企業的融資和改制需求
▲為主板市場提供儲備
(六)適合四板企業掛牌類型
▲有上市意愿,但暫不符合在主板、創業板、新三板上市條件的,或雖符合條件但不愿漫長等待,希望加快上市進度的企業;
▲已有一定的業務規模,但資金緊張制約業務規模的擴大,希望尋找合適投資者進行股權融資的企業;
▲具有創新業務模式,需要借助股權中心公開市場平臺宣傳的企業;
▲希望股份公開流通,獲得市場定價,但不愿過多披露信息的企業;
▲希望借助資本市場力量尋求多方資源,擴大規模,做大做強,規范經營,為長遠發展鋪路的公司。
六、案例分析
(一)上海股權托管交易中心
1、簡介
上海股權托管交易中心于2012年2月成立,由國務院批準設立,截止至2014年10月31日,上股交掛牌總數已達2164家,掛牌地區由23個省市發展到31個省市,融資總額由15億元增長至47.01億元。截止到目前上股交掛牌企業總數4728家。
上海股權托管交易中心與主板、創業板相比的特點是:無硬性財務指標要求,掛牌條件彈性較大,掛牌成本低、周期短,可自行選擇融資對象及融資時點。這些特點和靈活性決定了它未來一定將會是高速發展的一個資本市場,一個完全由市場來調節手段去實現企業價值。

2、掛牌條件
(1)Q板掛牌條件
上海股權托管交易中心Q牌實行“寬申請”:將掛牌企業的準入門檻再次降低,Q板掛牌企業類型不局限于股份有限公司,還包括有限公司、合伙企業等各類型企業;也不局限企業所處行業和所有制成分,民營企業、集體企業和國有企業均被認可。只需滿足“5個否定項”和“2個基本條件”即能在Q板掛牌。
5個否定項為:
無固定的辦公場所;
無滿足企業正常運作的人員;
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
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被國家相關部門予以嚴重處罰;
企業的董監高人員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所列數的情況。
2個基本條件:
業務基本獨立,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不存在顯著的同業競爭、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額度較大的股東侵占資產等損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
(2)E板掛牌條件
申請在上海股權交易中心E板上市,應具備以下條件:
業務基本獨立,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不存在顯著的同業競爭、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額度較大的股東侵占資產等損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
在經營和管理上具備風險控制能力;
治理結構健全,運作規范;
股份的發行、轉讓合法合規;
注冊資本中存在非貨幣出資的,應設立滿一個會計年度;
上海股權交易中心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深圳前海股權交易中心
1、簡介
2012年5月成立。定位于小微企業的融資中心;地方政府管理的、非公開發行證券的場所;地方政府扶持小微企業各種政策和資金綜合運用的平臺。截止至2015年5月22日,深圳前海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企業已達5980家。
2、掛牌條件
無所有制和行業限制,只要是合法成立的有限公司或非上市股份公司,存續期滿一年,并滿足下列標準之一即可掛牌:
最近12個月的凈利潤累計不少于300萬元。
最近12個月的營業收入累計不少于2000萬元;或最近24個月營業收入累計不少于2000萬元,且增長率不少于30%。
凈資產不少于1000萬元,且最近12個月的營業收入不少于500萬元。
最近12個月銀行貸款達100萬元以上或投資機構股權投資達100萬元以上。
(三)天津股權交易所
1、簡介
經國務院批準,成立于2008年,截至今年1月底掛牌企業564家,至今累計直接股權融資80.51億元。

2、掛牌條件
主體資格: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兩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 ,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財務要求:近兩年連續贏利,最近兩年累計凈利潤不低于1000萬;最近一年凈利潤不少于500萬,且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5000萬(全國市場標準)。兩年累計凈利潤不低于500萬(區域市場標準);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1000萬元;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于2000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規范運營:主營業務完整突出、最近兩年沒有重大變化;股權結構清晰;法人治理結構健全;實際控制人、董監高穩定;資產、財務、人員獨立;禁止同業競爭、規范關聯交易;財務管理規范、內控制度健全;近兩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四)中關村股權交易服務集團
1、簡介
該機構是由原北京股權交易中心變更設立而來,即北京“四板”。北京“四板”市場由交易中心、登記中心和投資中心組成,市場定位于中小微企業培育和規范的園地,中小微企業的融資中心,地方政府扶持中小微企業各種政策和資金運用的平臺,資本市場中介服務功能的延伸,重點開展非上市企業股權、債權和其他私募金融產品的登記、托管、展示以及掛牌、交易、結算等服務。
截至目前,北京四板市場累計直接服務了近千家企業,其中掛牌展示650余家,登記托管近280家;與會員機構一道培訓輔導了上萬家企業;吸引了4000多戶投資者;為各類企業提供股權轉讓過戶42億元,增資股權4億元。

2、掛牌條件
(1)股份有限公司在本中心的掛牌條件為
存續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以上。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期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業務明確,具備持續經營能力;
公司治理結構健全,運作規范;
股份發行和歷次變動合法合規;
中心要求的其他條件。
(2)有限責任公司在本中心的掛牌條件為
合法設立并存續;
具備持續經營能力;
本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需要說明的是,無論那類企業,都必須經過本中心認可的推薦機構的推薦,方可掛牌。